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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一场关于新闻报纸如何重建信任的讨论会上,原《世界新闻报》——就是那张惹出“窃听门”而被关掉的报纸——执行主编华立士(Neil Wallis),依然一副好战的样子。

面对主持人Steve Hewlett(来自BBC广播)关于报纸公信力的问题,华立士似乎无意为自己原供职的媒体道歉。他称,今天的英国社会“犬儒主义”(cynical)情绪泛滥——对政客、对银行、对媒体、对警察,都不信任——媒体并非惟一信任度受损的机构。

主持人一语道明:今天的英国,一份报纸的信任度似乎和销售量成反比。《太阳报》受信任度只有6%,《独立报》是56%,但前者的销量是后者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为什么?除了《太阳报》著名的裸体女郎、明星八卦外,《独立报》的记者在发言时也称许,《太阳报》一类的小报的记者很尽责,比如犯罪现场,往往是他们的记者头一批赶到、采访最多人、把细节搞得最清楚。另一位嘉宾是《太阳报》监察官,曾经也是该报记者的她回忆,她的编辑曾对她说:“如果你能在这儿工作,你就能在任何地方工作。”

几位嘉宾惟一没有分歧的是:“窃听门”对全行业的声誉造成重创,无论严肃大报还是花边小报。正如金融危机以来银行业声誉受损,即使是那些跟高额奖金、利率操控一点关系都没有的银行从业人员,也难免遭人“白眼”。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3月底英国几大政党达成的新闻监管方案才有些“众望所归”的意思。新方案与原来的那套自我监管体系相比,维持了监管的独立性——也就是政府不直接参与,而是在行业自我监管的基础上多了一道皇家特许状的法律认定,政府与媒体监管之间的防火墙很大程度上继续存在(详见《何为“英国史上最严厉”的媒体监管》)。

然而彼时有不少中国媒体惊呼:英国新闻自由的末日来临!类似的评论往往淡化该监管方案出台的背景,是2011年惊动英国上下的“窃听门”,暴露出英国报业中颇为盛行的“潜规则”——以不当手段获取新闻线索,甚至以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代价。这里有必要区分,报纸中分严肃大报(broadsheet,如《金融时报》《卫报》《独立报》《泰晤士报》等)与花边小报(tabloid,如《太阳报》《每日邮报》等),这种挖掘隐私的做法更多发生在花边小报。“窃听门”发生的《世界新闻报》就属于后者,又在报界巨头默多克旗下,默多克横跨广播电视报纸的媒体帝国令许多人担心其操控舆论,而对其没有好感,此事才发酵成为震撼全国的丑闻。

总而言之,英国对媒体加强监管的背景,是报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沦丧,部分行为甚至构成刑事犯罪。丑闻发生后,英国报业上上下下也都齐声检讨业内的道德失范,都认为原先的自我监管未起到作用,改革势在必行。分歧只是如何改。而这些监管,都与控制舆论丝毫没有关系。中国同行称“新闻自由的终结”,实在是有些扯远了。若硬要把英国这场争论搬到中国语境下,可比的讨论不是新闻机构是不是应该由某总局监管,而是政府是不是该立法禁止记者收车马费。

当然,任何关于媒体的争议,都不免会扯到新闻自由。扯远了的当然不只是中国同行,英国这里的讨论也恰恰把对从业人员道德标准的监督,与对新闻媒体出版与言论自由的干涉混为一谈,所以才越辩越不清楚。

就说今天这场讨论:四位嘉宾,分别来自《泰晤士报》《独立报》《太阳报》《世界新闻报》。(除《独立报》外,其余三家都属默多克的新闻集团旗下)对于新监管方案的态度,几位嘉宾大概可以这样排序:《世界新闻报》这位大加批评,称“后代人的新闻自由正在被窃取”;《泰晤士报》记者态度比较温和,但也表示窃听丑闻的调查对新闻自由有潜在约束;《太阳报》监察官角色是处理本报投诉案件,她对新监管方案的态度不甚明确;《独立报》记者则对新监管方案相当支持。这正反映了在此前那场关于监管的争论中各报纸的立场——几家小报坚决反对政府介入媒体监管,更加反对立法;《独立报》和《卫报》《金融时报》则在争论陷入僵局中站出来表示,与其监管改革停滞不前,不如接受立法的建议。

是的,争论的焦点就在于,能不能给予政府通过立法和规章来监管新闻媒体的权力。大法官列韦森主持的报告中明确说明,过去媒体的自我监管证实无效,有必要由政府介入监管。关于这点,《世界新闻报》和《独立报》的两位几乎要吵起来。前者一口咬定,只要给予政府一点点监管媒体的权力(如目前的新监管方案中,通过皇家特许状来给予媒体自我监管机构以法律地位),是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未来的政府官员、议员们会忍不住要去干涉媒体自由,就算是目前定下的三分之二下议院票数才能更改章程的规定也挡不住。《独立报》记者则非常肯定,《列韦森报告》并非要求“政府监管”,而是“独立监管”;就算政府和议会中有部分政客想要干涉媒体,实事求是地说,英国的政治文化不会允许这种对新闻自由的公然干涉,那种担忧是杞人忧天了。

《独立报》记者说,媒体监管即便有政府参与又如何呢?英国的电视和广播媒体都要受到政府的通信办公室(Ofcom)管制,但这并不影响电视媒体进行揭黑和批评政客的报道。(注:英国只有电视广播媒体有专门的政府管制机构, 平面媒体没有)不过后来有听众指出,英国的电视广播媒体受政府管制有其历史原因——早先频谱有限,需政府分配。但现在情况已经很不一样,如果今天重新来讨论要不要有这样的管制机构,很可能结论会不同。

一位不赞同政府参与监管的听众发言说,窃听、骚扰新闻当事人,这些都是违法行为,而英国本来就已经有相关法律(针对所有人,而非仅是新闻从业人员)来限制此类行为。因此,首先应该问为什么这些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而不是另外去发起专门针对媒体的法律。她的观点赢得了不少掌声。

不过,马上有另一位听众反驳,要执行防范诽谤、骚扰等方面的法律,只会让警方过多插手新闻编辑事务,同样不健康。所以要有一套自我管制的标准。

但赢得最多叫好的还是一位LSE学生的发言:他说他对这节以“报纸如何重建信任”的讨论相当失望,他直言不讳地指出《泰晤士报》记者对窃听门后新闻报道受限缺乏证据、信口开河,而《世界新闻报》编辑则把《列韦森报告》中的建议扭曲为政府的新闻审查。“如果你们想要自己的公信力有提高,那你们就得先抛掉这些宣传用语(spin)。”

正如这位学生所言,虽然会议议题定在如何“重建信任”,讨论却仍然被那个“监管是否会干涉言论自由”的伪命题所绑架。事实上,以目前的监管方案来看,媒体仍然给了相当大的自由度——包括是否加入新的自我监管体系也是自愿行为,而非强制,只不过,如果不加入,万一遭受诽谤控诉败诉会受到重罚。这听起来并不是什么严苛的条件。当然,皇家特许状的介入是否会为未来的政府干涉打开缝隙,是一个值得警惕和讨论的话题,但没有理由认为这样的可能性不能避免,考虑到英国的媒体仍然是(相对于政府)相当强势的一个群体(在座各位也同意这点)。《世界新闻报》这位编辑所代表的观点,实在有些paranoid。

窃以为,我们从英国这场关于媒体监管的辩论中最应该学习的,不是监管与否,也不是监管应采取何种方式,而是如此具有争议性的事务应该拿出来公开辩论。而这样几家观点各异的媒体从业人员坐在一起正面交锋,与观众对话从而互相受启迪,也让人羡慕。(想象,什么时候我们能有某H报和某N报的记者编辑坐在一起,针对某些分歧议题进行辩论?)

而辩论的目的也不见得是达到共识,因为真理并非总是“越辩越明”,但辩论有助于每个人厘清自己的信念,知道自己支持什么、出于什么原则支持,别人支持什么,又是出于什么原则;自己的原则和别人的原则之间是共通还是不可调和,背后又是什么原因。总之,现代社会的复杂程度决定了“和谐”只存在在童话里,掩盖争吵只是用纸去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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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翃

张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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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特派华盛顿记者。乔治·梅森大学公共政策博士研究生。观察世界、学习人生、以记录为表达。三人行,必有我师。看、听、想、写。在嘈杂的世界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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